召集人、副召集人、部長、各位委員、各位先進大家早。那僅代表法務部就此次大會的議題「環境案件偵查與訴訟程序檢討」做報告。本次報告本部的報告題綱分成三部分:
第壹個是問題與爭點、貳是相關報導跟數據、參是可能改革的方向與方案,首先就問題與爭點的部分,在過往時期經濟發展至上,因此台灣的經濟發展確實是略有所成,但是在環境維護上也確實留下了一些問題,需要我們去做解決。那在公開案件上,是不是真的沒有被害人呢?
事實上,在公開案件,因為如果不是發生在我們自己家門口,或者我們眼睛看不到的地方,每個人對於它的關心度,其實是有差別的,但是它絕對不是沒有被害人,因為它傷害到的是整個、整體的國土環境。那樹木不會說話、河川也不會呼救,如果我們不去救它的話,那這個國家的國土可能就會受到損害,我們的下一代的生存環境就會越來越惡劣。
那環境刑法呢,就是守護環境的最後一道防線。檢察官就是這道防線上的守門員,我們檢察官將與相關的執法部門以及行政主管機關的同仁,以及我們的環保團體,共同來努力。
其實我們的國民經常,最大的疑問就是:「汙染破壞看的到,為甚麼我們政府始終罰不到?」、「為甚麼法律明明就有處罰環境犯罪,可是我們每天看到的新聞都是河川汙染、森林盜伐、盜採砂石、廢棄物亂倒……,這種新聞始終層出不窮?」那我們整理了相關的爭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