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觀察司法本身的特性,雖然被媒體票選是全國最不受信賴的,但是我認為這是對司法的偏見,台灣的司法沒有那麼糟糕,司法改革是有必要,因為有些公平與需要改進的地方,但是我們不能祈求一個這麼大的體制在短時間內完成,改革要做但是不要期待在很短的時間內看到成效,這是我個人的看法,謝謝。
法官處境有兩個問題是真的問題嗎?民案裡說法扶制度遭濫用,之前討論覺得人民受到扶助或法律不清楚,怎麼會這樣說法扶制度遭濫用呢?這裡有法扶創辦人還說現在審查太嚴格,所以這是不是多年以來一審法官的看法,因為法扶一開始法官認為許多案都是法扶,所以這是從全民的角度看還是法官角度看才有這問題。刑案有提,判無罪會有同儕壓力,陳法官你們現在判無罪會有同儕壓力嗎,這我不知道從哪裡來,也沒有資料,這成因是怎麼顯示出來的,千頭萬緒要怎麼解呢,太多細微的東西可能以後解不出來。
我貼的便利貼是在媒體生態的部分,政治人物操作媒體。舉例來說,台南地院有議長賄選案,當起訴對議長有利的時候就說政治清明,判決不利就說政治迫害、還我清白。人民在媒體、政府操作下,司法就被撕裂。前總統陳水扁在執政八年後被抓起來,雙手一舉說這是政治迫害,司法是政治的一環,連總統在執政後都說被政治迫害,這樣人民怎麼相信司法?另外有個意見是在司法從業人員洩漏案件的部分,偵查和審判都有包含,但法官是在審判後才接觸案件,法官是不是有案件洩漏的問題?法官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從這題拿掉。
我是吳信賢律師,有三年的法官經驗,擔任執業律師二十五年。雖然我書面上的身分是全國律師聯合會的理事,但今天並不是以這個身分受邀。執業以來感受到司法如果不受人民信賴,法律人沒有值得驕傲的地方,律師需要站在當事人立場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