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剛剛有被問到的大概就是說這個,李委員問那個貸款的部分,因為其實這個在我們的瞭解啦,因為這個牽涉到日本那個法科大學院的改革增加了那個在學的那個期間,增加在學期間之後那個人就一樣,大學畢業之後你增加在學期間那個經濟負擔會增加,尤其是這個時候你成年人嘛,什麼事都要依靠家裡這會有困難。
所以其實它這整個制度,剛剛講到整個制度是牽扯在一起的,所以為什麼這個貸款之後,人家意願會降低?因為它後面還有一段時間你都沒有薪水的這樣子,那以前它日本是有的,這個我講一下。然後再來就是說,剛剛那個陳欽賢委員有問到說,合分到底有什麼好有什麼不好啦。在我們的報告裡面,監察院、立法院都曾經主張分訓,那分訓有什麼好處?它就是更專精,時間、花的時間,同樣的東西,他可以學的東西自己部門的更多,比如說法官學法官,他不用到檢察官那邊去繞一圈這樣子,那檢察官的時間當然也更多這樣。那好處是什麼呢?就你合在一起的好處是什麼?可以見多識廣,說實在的。但是見多識廣之後到底後來有沒有什麼大用,那可能就是因人而異了,這會不太一樣啦吼,這個是報告的。
那另外就是說,剛剛張委員有提到那個擔任「公設辯護人」、「法扶」這些,因為那些都牽涉到律師,我們怎麼好隨便幫你做決定呢。應該律師公會要帶頭出來討論這個事情嘛,由司法院來跟你講說要怎麼樣怎麼樣,但是在剛才蔡院長的報告裡面其實有這種思想啦。就是說政府培育沒關係,但是因為你以後可以做這個公益的回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