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許院長、邱部長、各位同仁、各位委員,大家好,我是張文貞,在第一分組擔任委員,同時也任教台大法律學院。那我想,這一次的司改其實有別於台灣過去在民主化過程當中所推動的司改,最大的一個特色就是廣納人民的參與,那也希望最後所做出來的結論能夠讓人民有感。
所以現在其實經過我們之前大家非常地努力,我自己也是,真的很難兼顧於原來各項工作跟這次司改的工作,現在有許多的結論了。我想,接下來最重要的就是這些結論的推動跟落實,那所以大家擔憂的也是到底這些要怎麼樣來推動跟落實。那有鑑於過去司改的經驗,在1996年,其實當時的施啟揚院長在1999年之後司改結論、後來的翁岳生院長,其實為了要推動司法改革,都曾經在原來司法院的機制裡頭設置了一個推動的委員會。
那所以我今天要提出一個建言,我希望能夠被採納的,是我們接下來應該要仿照這一次廣納民間參與的這樣的一個籌備委員會的形式,推動一個這次司改結論的落實跟推動的監督委員會,由總統或副總統擔任召集人,也一樣由民間委員過半,任期兩年,在未來的兩年內,跟我們的權責機關,包括司法院、法務部,一起來逐步地,然後Day-to-day的,能夠去完整地來看這些結論的監督跟落實。
那尤其如果我們回到過去,為什麼大家一直提到,十八年來的結論沒有辦法落實,其實很大的一個困難的地方是在立法院,我們今天所提的非常多的結論,其實接下來都面臨修法跟立法,而在立法的政治過程當中,其實1996年也好、1999年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