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還有各位委員大家好,雖然我們不是這個委員的身分,但是可能基於法務部保護司的這個職掌提供一些資訊給委員們做參考。首先就是說,基於我們對於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身為這樣子的一個主管機關喔,我們對於犯罪被害人保護的業務是非常全力在推動的,當然如果……因為時空的轉換或者是社會的需求,有需要去做檢討跟改正的地方,我們認為也是應該要與時俱進,這個部分我們責任絕對不會推辭。那當然如果是在機關或者是說組織制度上能夠有變革的這個空間或者是可能性的時候,我們也會全力以赴。
那所以……但是有一些資訊可能要提供給委員做參考的就是說,如果要在這個行政院下設這個常設型的這個犯罪被害人保護委員會,那又提到了性別平等會以及消費者保護會這樣子的一個舉例,可能會形成社會大眾或者是說一般人對這樣子的層級的一個……不同的想像啦。也就是說,這個性平會以及消費者保護會它的確是一個任務編組,但是行政院其實他也有設性別平等處以及消費者保護處,也就是這個行政院它裡面的這個一個內部的單位,那所以一個內部的單位跟這樣一個常設型的這個任務編組的委員會,它兩者之間是什麼樣子的關係?它可能有一個既定的運作的模式。
所以如果現在我們要新設一個犯罪被害人保護委員會的時候,大家自然也就會想像說,欸……如果參考性別平等處以及消費者保護處這樣子的運作是否要在行政院下在設一個什麼什麼處。那但是如果要在行政院下設一個這樣子的內部單位的話,這個是必須要受到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本法裡面有一些相關的規定,那這個可能還要再徵詢,比如說人事單位或是等等其他相關單位的意見,這個部分我目前手邊沒有太多的資訊可以提供給大家做參考。不過就是一個技術上的問題。
也就是說這個委員會跟最後一個實際推動的機關,因為這個委員會現在目前看起來它應該是屬於一個比較上位型的、指導型的,或者是說諮詢型的、協調型的,所以……或者是說,如果今天是沒有辦法就這個部分做一個比較有共識的這個結論出來的話,是不是也許、容許在細節或者是說技術上執行的層面的話,可以授權行政機關再做一些研究。
另外就是剛才……其它的部分我想等到待會如果碰到議題的時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