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各位先進,大家好。非常感謝司改國是會議讓我這樣一個外行人,一個平凡的母親有機會可以參與。但司法改革我認為是一個面向人民、服務人民的歷程,司法的可貴在於捍衛人權,而這樣的人權當然應該包含了被害人與其家屬的權利。做為一個刑事被害者家屬,因故參與了犯罪偵查、起訴,到審理的司法程序,真誠地希望我自己的經驗和感觸,能夠提供給各界做為參考。
過去司法程序中,非常偏向犯罪的追訴,對於被害人及家屬的程序協助與實體的保護卻偏向不足,如我們本組的會議的結論,也在稍早司法院的報告中我們可以看到,已經開始了明訂草案,包括了訴訟參與、資訊諮詢權、陳述意見權等等。在過去,院、檢、警單位給我們在程序中相當大的協助,我們非常感謝;但是這些並不應該是偶爾的禮遇,它應該是一種對被害者及家屬的尊重。所以我非常地期望能夠如司法院的報告,在明年的二月,可以看到這項法案如期送審。
至於對於犯罪被害人的保護機制,在本組的會議也達成多項的結論,包括組織的設置、智能平台的建置,這裡頭應該整合警政、社福、醫療、教育等機構,並成為被害者與家屬的單一窗口,制定被害人保護的基本法,以提供被害人及家屬有溫度的扶持。然而很可惜的是,在院部的回應中,我們尚未看見這樣的結論被明確落實的可能和期程。
我曾經說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