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不曉得總統有沒有想像在明年六月,當要做司改國是會議總結報告的時候,到底要留下的是什麼樣的一個歷史記錄?我們嘗試「以終為始」的思考策略,也就是要達成什麼樣的策略目標前,司改籌備委員會現在該做些什麼事情,這是我們委員們此刻要共同思索的重要事項。
二、民國88年的全國司改會議跟這一次司改國是會議的不同,並不在於此次是由總統親自來召集,而是在改革的取向上,要以人民對司法與社會正義的需求為導向,引領司法改革的新路徑。因此,改革的理念、態度及作為,都應該在與人民充分對話溝通的前提下,更加多元、開放及透明朝向人民。
三、我們籌備委員會的組成和運作是否透明、公開。在媒體公布籌備委員會名單之後,社會上有很多的討論,有人懷疑是不是有黑箱?後面的司改國是會議會不會又是個黑箱?我建議此次籌備委員是怎麼產生的這件事情,應該要在會後有適當的說明,使籌委會的成員及日後程序更加透明公開。
事實上,以籌委會有一半非法律背景的成員而言,已經脫離88年全國司改會議籌備會的窠臼。建議以後籌備委員會的發言,法律人儘量節制不要先發言。以日本的裁判員制度為例,評議時法官也是自制的先不發表意見,而是先聽其他非法律人的裁判員是怎麼看待案件,然後再以一個平等對待的方式,互相對話溝通。
四、此次籌備委員的重要階段性任務就是:「事」與「人」的先期決定。這個先後順序應該是議題被擇定之後,才能就議題的性質找到適當的人參與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