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主席我補充一下,因為我們那個法務部矯正署的組織法第7條有規定,那個少觀所設置實施通則。涉及第5條矯正及機關組織事項之規定,於本法施行後不再適用。那至於剛才委員所提到少觀所設置實施通則第5條部分因為這個就是涉及到我們組織的部分,所以這個部分已經不適用。那目前少觀所,目前已經是改為訓導科、輔導科跟總務科。也沒有在分成鑑別組跟教導組跟總務組了。以上補充說明。
不好意思主席,各位往上,括弧一的部分,這個「建請法務部矯正署依收容少年特質需求分類設置」這個部分可不可以比照上一個決議是建請行政院協助法務部?
報告主席。那有關那個製作身心鑑別報告,是否可以修正成「製作個案的調查報告」?
不好意思,矯正署這邊補充一下。依照少事法第9條的規定,少年調查官的職務有包括對於少年觀護所少年的調查事項。那少事法第5條之3也有規定,少年法院這邊配置有心理測驗員跟心理輔導員,所以上面的說明二的部分,如果少觀所再增加這個專業人力,來加強身心評估跟行為觀察的部分,這個少觀所是沒有問題。但是關於製作身心鑑別報告,依目前的規定,我們所謂的這個報告的部分是有點類似這種個案調查的報告,而不是這個身心鑑別的報告。那以上補充說明。
報告,報告主席,不好意思,矯正署這邊。那有關要研議這個遴聘及淘汰機制,因為目前矯正學校的老師跟校長都是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來聘用,那如果說要研擬這個遴聘跟淘汰機制,可能要請教育部主管修訂這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的辦法才有辦法來進行。以上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