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那麼我就盡量的,如果我只是選擇幾點來回應,但是不代表說,我沒有回應的各位委員的這一個提議,就不重要,這一點一定要先跟各位講清楚。首先就是針對第一位,邱欽庭委員的這一個提議喔,就是有提到扣押,法官他好像是同一個法院或者是同一個法官,或針對同一個案件,或同一個人,常常什麼時候扣押會准,什麼時候扣押不准,常常就是說,一個法院的裁定,就像那個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就是說在complain這一個,我們的這一個法院的裁判就是見解不一致,法院的見解不一致的確是傷害司法公信力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因,所以我們整個,我的司改政策裡面呢,就是金字塔,以後呢就是最後的那一個最高法院,它如果人數限縮,不分庭的話,那麼自然它的法律的見解就會統一,那麼在沒有金字塔完成以前,我也準備要修改我們的法院組織法,那麼在目前最高法院有好幾個庭的情況之下呢,先暫時的用推動一個比較簡潔的一個大法庭的一個方式來統一法律的見解,如果是在這一個下級法院的那一個裁判,如果見解不一致的話,那我只能夠說我們只能夠靠審級制度來救濟,那麼最後的法律見解就是要靠終審法院來統一。
另外呢,邱委員有提到這一個,我們要的那個商業法院,要不要納入這個刑事的案件?這一個本來因為我們現在準備要納入這一個智財法院,然後再plus那一個商業法院,可是那個是屬於高院的系統,所以到這裡呢,就是對於那一個刑事的案件,這商業案件如果涉及到刑事部分要不要納入,這個我們會進一步來思考。
接著呢是第二就我們許玉秀委員的,自從國是會議開始以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