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
對陳抗現場有警察過度執法,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因是不是司法上欠缺咎責。
超收是現象吧。
範圍真的太大。
這部分與林法官提到司法官的淘汰有牽連,檢察官沒有遵循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本來應該受到懲戒,但目前現況相反,反而成為升官途徑,是否跟淘汰機制不彰,或是升遷制度問題,這些也可能是成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