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各位委員大家午安,我是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還有人權學程的主任,長期我做的研究其實都跟轉型正義有關,然後我這次參加第四組,我是負責司法人員的養成還有晉用這一塊。那我先……也許我先針對一下,剛才提到很多就是說,我們的民眾其實不太信任我們的法院,然後有很多信任關係的一個間隙,那其實我覺得很多人會認為法庭在上面進行的這些程序,其實是虛設的,為什麼他們會認為這個其實是來自威權的一個遺緒,就是等於是法官跟檢察官他們其實是一塊的,所以也就是可能他們兩個共同的決定,其實就已經決定那個法庭到底實際上的進行是什麼,所以這是一個其中很重要的根源,所以我覺得司法改革要非常非常在意那個法官跟檢察官的關係,他們要分的非常的清楚。
所以我們第四組就針對,有幾件事情其實在我們的討論裡面非常重視,其中一個其實就是「審檢分訓」的原則,這個原則其實後來在總結會議裡面,我覺得沒有充分的反映,比如說國是會議的最後總結出來的這個結果就是說,要研議這個審檢各自的這個培訓方案,這個是在第九頁,然後司法院的回應就是,它根本不提這個原則,這個是在第十九頁,然後非常有趣的另外一個是二十九頁,就是說在那個法務部的回應就是說,它要逐步減少這個合訓,所以它沒有要真正的去確立那個「審檢分訓」的這樣的一個原則,我認為這個其實是增加過去其實對於整個法庭上面的開庭的一個不重視。所以我很希望總統跟委員可以大力的支持這一件事情,就是分訓的一個重要性,讓民眾不會再產生誤解。
第二個也是提到,我們……剛才好像蔡碧玉委員有提到說,她認為這個……未來的這個養成,不能只是用一個委員會專案去解決,在我們看來其實我們原來的決議是希望這個院跟這個部 ...